山东省教育厅处室函件
鲁教职处函〔2020〕8 号
关于印发《山东职业教育工作要点 20 条》的通知
各市教育局职教科(处),各高等职业院校办公室:
《山东职业教育工作要点20条》业经研究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。
山东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2020年4月8日
山东职业教育工作要点20条
2020 年,全省职业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: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在全力抓好职教战“疫”基础上,以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为主线,将探索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制度和模式的责任使命,扛紧扛实扛牢,高起点开局起势,确保“一年成式”,为“两年成是”“三年成事”奠定坚实基础。
1.省地共建省级职教创新发展试验区。遴选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好、改革创新意识强的市、县(市、区),围绕不同领域、不同层面,省地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,支持青岛市、潍坊市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示范区,支持德州市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。
2.“一地(校)一案”创新发展职业教育。对照45项工作任务,对标全国一流、世界水平,逐项查找痛点堵点难点,科学确定探索突破点、规律切入点、发展着力点,创造性开展工作,逐市、逐县(市、区)、逐校制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。
3.遴选认定职教改革成效明显地方。遴选认定职教改革成效明显、具有示范引领带动作用的市、县(市、区),在试验区建设、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(群)建设、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和项目安排中予以倾斜支持。
4.启动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。支持和推动各地、各职业
院校研究制定规模与布局、专业结构、“双师型”队伍、实训基地、经费投入、社会培训三年提升行动计划,全方位提升办学要素水平。
5.实施教学提质升级专项行动。启动新一轮规范办学行动计划。推进“三教”改革,修订专业教学指导方案,健全教材选用制度和教学用书目录,建设校企“双元”合作开发的省级规划教材,夯实课堂“主阵地”。做好1+X证书制度试点,联合有关部门制定X证书考核费用标准。
6.建设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(群)。重点建设20所左右高水平高职学校、50所左右高水平中职学校和50个左右高水平中职专业(群)、50个左右高水平高职专业(群),认定一批助力乡村振兴示范校。研究出台职业院校办学质量考核方案、专业
(群)发展水平考核方案,不同学校不同特色,推进差异化发展。
7.探索高职院校试办本科职业教育。编制本科职业教育试办学校和专业设置基本要求,在“双高计划”高职院校骨干专业试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。完善长学制培养模式,优化中职与本科“3+4”、高职与本科“3+2”贯通培养试点布局。
8.在优质中职举办五年制高职教育。遴选优质中职学校,举办初中后五年制高职教育,建设集中职教育、五年制高职教育、技术推广、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为一体的职业学校。
9.统筹抓好高职扩招工作。抓存量、找增量,确保质量型扩招,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以中职学生为重点,社会群体以退役军
人、下岗失业人员、农民工、农民、在岗职工为重点,使城乡新增和现有劳动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。
10.探索开放式、普及性大赛制度。承担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改革试点,坚持公益性、普惠性、开放性,以赛促学、以赛促教、以赛促改,逐步实现专业全覆盖、学生全参与、赛场全开放。
11.落实职业院校育训并举职责。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,推动职业院校广泛开展企业职工、失业人员、高校毕业生、退役军人、农民工、去产能分流职工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、残疾人培训,全年培训400万人次以上。
12.深度推进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。举办产教对话大会。联合工信、国资、财政、税务等制定政策,支持各类企业举办职业教育,推动校企新建一批专业、一批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、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、一批产教融合示范区(园)、一批技术研发和推广服务中心。支持济南市、青岛市建设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。
13.科学规划区域实训基地体系。推动实训基地建设与产业技术进步相适应,同步规划,适当超前布局,按照与校内实训基地互补原则,市场化运作、多渠道投融资、企业化管理,推动各设区市建设大型智能公共实训基地。支持枣庄市启动建设中国职业教育博物馆和职业体验馆。
14.扩大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。研究制定山东省扩大职业教育对外开放指导意见,支持济南市举办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
职业院校高端论坛,支持青岛市举办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大会暨展览会,深度推进合作德国职业教育计划,举办鲁台职业教育交流活动。
15.配合完善“职教高考”制度。配合有关处室单位,统筹谋划春季高考、单独考试招生、贯通培养试点、五年制高职教育、专升本、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免试等改革,真正考出专业性、考出技术含量,畅通职校学生学业晋升渠道。
16.配合推动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。配合有关部门,推动落实学校人才引进、招考程序和标准、用人计划、岗位设置、内设机构、绩效工资、教师招聘等7项办学自主权,激发学校办学活力。
17.配合改革教师培养培训制度。启动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建设,分专业支持高水平院校举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本科专业点;支持山东师范大学、山东理工大学等高校培养职业教育师资。制定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标准。
18.支持建设职业教育研究智库。联合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,支持山东师范大学成立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研究院,培养职业教育研究人才。建设一批职业教育理论研究中心,安排经费支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理论实践研究。
19.加强督查督导评估。配合省委督查室、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将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分别纳入督查、督导事项,每半年督查一次,每季度调度督导一次,实行督查督导报告制度。